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对泉州市宝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的补缴土地出让金通知书送达公告
时间:2024-08-16 15:39 浏览量:

泉州市宝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4年7月31日向你司作出《补缴土地出让金通知书》。因采用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对你司公告送达。

  关于坪山华园建设应补缴土地出让金一事,限你司在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携带相关材料至本机关签订坪山华园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补充合同》,并补缴1941135元土地出让金。

  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上述文书即视为送达。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16日

 

  附件:《补缴土地出让金通知书》(泉州市宝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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