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5-0705-2024-00135
- 备注/文号:泉资规〔2024〕19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6-28
局机关各科室,机关党委,局属各事业单位:
下列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高颖同志的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规与执法科科长(信访办公室主任)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詹鹏宇同志的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利用管理科科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凌志同志的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产资源管理科科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张玉泉同志的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域海岛管理科科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黄作秋同志的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筑景观规划管理科科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汤达海同志的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域海岛管理科副科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刘少燕同志的泉州市自然资源综合执法支队泉港大队大队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以上任职时间自2023年6月8日起算。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28日
抄送: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驻局纪检监察组、本局处级干部,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泉州市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泉州台商投资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2024年6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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